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邱莉莉 
案由
106年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新制的分數採計辦法,及相關配套因應做法,教育局於交由推動工作小組討論前,應先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降低爭議。 
說明

106學年台南區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採計新制,刪除「幹部」項目採計,並把「競賽」項目總分由20分降為10分,但此一變革連帶牽動多元學習表現總分下修,但相關採計辦法至今未明,同分比序順序是否隨之調整也未提及,讓學校、家長、學生無所適從。

今年國一新生及國一升國二學生共3萬6千名,都將面對106年十二年國教新制的影響,如相關採計辦法未明朗,學生將無所適從,可能會造成比序項目準備時間不足,來不及因應的實質不公平競爭。

104年8月教育局教審會並未討論106年新制的實施問題,延滯105年再交由教育局推動工作小組討論,學生準備時間已大幅受到壓縮,彌補之道唯有集結社會意見,取得執行共識一途,請市府基於確保學生權益立場,在106年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新制交由教育局推動工作小組討論前,能先召開公聽會,降低政策期限延宕的負面影響。

 
辦法

請市府針對106年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新制實施問題,先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再交由教育局推動工作小組討論執行。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757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5年1月13日以府教課(一)字第1041301985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擬定106年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新制的分數採計辦法前應召開公聽會」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研商106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生所適用之超額比序規定,本府教育局自104年9月即召開多次諮詢會議,就國高中校長、教師組織、家長團體、身心障礙、原住民等各界代表交換意見,取得共識並擬定草案,後經104年11月19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3次會議」、104年12月10日「臺南市104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通過,106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生所適用之超額比序規定說明如次: (一)調整競賽成績總分: 競賽成績由現行20分調整為10分。 (二)調整獎勵紀錄總分: 獎勵紀錄總分由現行10分調整為15分,每支嘉獎(警告)由0.25分調整為0.5分;每支小功(小過)由0.75分調整為1.5分;每支大功(大過)由2.25分調整為4.5分。 (三)調整服務學習計分: 服務學習總分維持現行15分,惟每小時服務分數由0.25分調整為0.3分。 (四)刪除幹部任期項目: 超額比序項目由現行9項調整為8項。 (五)調整多元學習表現總分: 多元學習表現競賽成績、獎勵紀錄、服務學習、社團參與、體適能由現行總分70分(105年含幹部任期)最高採計50分,調整為總分60分最高採計50分。 二、前項規定本府教育局將儘速函頒,使學生及家長安心。貴會關心本市教育,本府敬表謝忱。 市府執行情形: 一、 105年1月13日府教課(一)字第1041301985號函復。 二、 為研商106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生所適用之超額比序規定,本府教育局自104年9月即召開多次諮詢會議,就國高中校長、教師組織、家長團體、身心障礙、原住民等各界代表交換意見,取得共識並擬定方案, 106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生所適用之超額比序規定說明如次: (一) 調整競賽成績總分:競賽成績由現行20分調整為10分。 (二) 調整獎勵紀錄總分:獎勵紀錄總分由現行10分調整為15分,每支嘉獎(警告)由0.25分調整為0.5分;每支小功(小過)由0.75分調整為1.5分;每支大功(大過)由2.25分調整為4.5分。 (三) 調整服務學習計分:服務學習總分維持現行15分,惟每小時服務分數由0.25分調整為0.3分。 (四) 刪除幹部任期項目:超額比序項目由現行9項調整為8項。 (五) 調整多元學習表現總分:多元學習表現競賽成績、獎勵紀錄、服務學習、社團參與、體適能由現行總分70分(105年含幹部任期)最高採計50分,調整為總分60分最高採計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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