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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劉米山、李偉智、黃麗招、李宗翰、陳秋宏、沈家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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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評估合適路段,研議試行車向分流路段,獲取道路設計改善依據,落實汽機車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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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評估合適路段,研議試行車向分流路段,獲取道路設計改善依據,落實汽機車平權」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本市機車族群面對違規停車、臨時停車、駕駛人突開車門、計程車與公車停靠路邊載客、快車道準備右轉汽車……等各種突發道路狀況,常與機車族有所衝突,進而限縮機車行駛空間。爰本府交通局基於提供機車合理行駛空間並兼顧用路安全之前提,結合車流量、路段事故情形、路側停車格與公車停靠區配置等條件,自109年起推動機車行駛空間檢視計畫,依路段型態分階段推動內側車道取消禁行機慢車。
二、旨揭計畫目前已完成1快1機慢與2快2機慢兩種路段型態之檢討,各階段開放及檢討情形說明如下:
(一) 1快1機慢:開放快車道行駛機車,視個案路段於現場會勘完畢後改善。本階段於109年完成。
(二) 2快2機慢:開放外側快車道行駛機車,辦理情形如下
1.第一階段(109年11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
開放中華東路、中華北路及部分大同路,實施後事故情形無明顯增減,維持開放行駛。
2.第二階段(110年12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
開放台江大道、安明路、濱南路及新營長榮路,實施後事故情形無明顯增減,維持開放行駛。
三、第三階段將針對本市1快1混道路,依據其路段特性(包含交通事故、路邊停車格、公車停靠區等)進行整體性分析,評估內側快車道開放行駛機車之可行性。目前刻正進行路段盤點、開放措施及實施期程之研擬規劃作業,預計於提送本市道安會報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