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7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
- 案由
- 針對工務單位施工屢挖破瓦斯管線,市府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 說明
近期東區及永康區接連發生因施工因素,造成瓦斯管線破裂,消防局也緊急調派人車至現場戒備,如果施工單位有嚴加把關,就不會需要浪費如此多的社會資源,而工務局是否應該檢討監工程序,確保工程的品質不受影響。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0/2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0/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1/02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1019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11月8日府工企劃字第1101342942號函復: 一、本局每季皆會對各管線單位進行宣導,並於宣導會中多次提醒管線單位施工時要依挖掘之SOP辦理,且本局相關管線圖資皆已建立完整,管線單位可利用移動裝置(Mobile),查詢管線分布情況。 二、為了避免再次發生誤挖案件,本局會持續向管線單位宣導,並要求管線單位施工前務必對施工人員做好宣導,以維護施工及市民安全。 三、本局另於路證上施方法中特別註明,施工3日前知會危險性管線單位,並確認該管線位置及深度,若發現管線單位未依該規定致挖損瓦斯或自來水管,即違反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將依同自治條例第30條進行裁處。 四、本局將於新自治條例草案新增,對挖掘不慎毀損影響公共安全或通行情節重大者明訂裁罰依據。 五、本局另將於修正上開治條例規定,如管線單位回傳圖資不正確,經限期改善未改善時,將依自治條例進行裁處。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