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案由
- 建請市府於永康分局或其周邊之公有土地,增設電動機車充換電站,以全面提升員警執勤與公務效率。
- 說明
- 因應淨零碳排政策,基層警政單位的電動公務機車比例逐年提升。永康分局轄管區域人口稠密、治安與交通勤務繁重,員警每日巡邏及交通執法之機車使用率極高。
- 查目前永康分局周邊缺乏足夠且便利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員警常需繞道至位於永康區中華路375號的充電站或花費額外時間更換電動車電池,往返需10至20分鐘路程,不僅壓縮黃金執勤時間,更可能影響緊急事故的應變速度。
- 倘若能於分局旁增設充換電站,提升基層同仁的執勤公作效率,更能讓警政服務不間斷,並保障市民安全。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1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485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永康分局或其周邊之公有土地,增設電動機車充換電站,以全面提升員警執勤與公務效率」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案已於114 年7 月22 日及25 日與電動機車業者GOGORO 及光捷股份有限公司(光陽電動車)簽訂契約,自114 年8 月1 日起至116 年7 月31 日止(期間2 年),於永康分局鹽行、大灣、永康、大橋派出所設置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契約期滿可視實際需求續約。 二、換電站設置站點摘述如下: (一) 光捷股份有限公司(光陽電動車): 1、 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站(基座2 臺,20 孔18 顆電池),於114 年9 月15 日設置完成,正式啟用。 2、 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站(基座2臺,20孔18顆電池),於114年9月19日設置完成,正式啟用。 (二) GOGORO 公司: 1、 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站(基座1臺,30孔28顆電池),於114年11月24日設置完成,正式啟用。 2、 永康分局站(基座1臺,30孔28顆電池)電力內線已完成;電力外線待台電施工,惟因土方去處問題,暫緩施作。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