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於永康分局或其周邊之公有土地,增設電動機車充換電站,以全面提升員警執勤與公務效率。 
說明
  1. 因應淨零碳排政策,基層警政單位的電動公務機車比例逐年提升。永康分局轄管區域人口稠密、治安與交通勤務繁重,員警每日巡邏及交通執法之機車使用率極高。
  2. 查目前永康分局周邊缺乏足夠且便利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員警常需繞道至位於永康區中華路375號的充電站或花費額外時間更換電動車電池,往返需10至20分鐘路程,不僅壓縮黃金執勤時間,更可能影響緊急事故的應變速度。
  3. 倘若能於分局旁增設充換電站,提升基層同仁的執勤公作效率,更能讓警政服務不間斷,並保障市民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485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永康分局或其周邊之公有土地,增設電動機車充換電站,以全面提升員警執勤與公務效率」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案已於114 年7 月22 日及25 日與電動機車業者GOGORO 及光捷股份有限公司(光陽電動車)簽訂契約,自114 年8 月1 日起至116 年7 月31 日止(期間2 年),於永康分局鹽行、大灣、永康、大橋派出所設置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契約期滿可視實際需求續約。 二、換電站設置站點摘述如下: (一) 光捷股份有限公司(光陽電動車): 1、 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站(基座2 臺,20 孔18 顆電池),於114 年9 月15 日設置完成,正式啟用。 2、 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站(基座2臺,20孔18顆電池),於114年9月19日設置完成,正式啟用。 (二) GOGORO 公司: 1、 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站(基座1臺,30孔28顆電池),於114年11月24日設置完成,正式啟用。 2、 永康分局站(基座1臺,30孔28顆電池)電力內線已完成;電力外線待台電施工,惟因土方去處問題,暫緩施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