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8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王家貞、李鎮國、蔡育輝、周嘉韋、蔡筱薇、李偉智、林燕祝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於體育園區或公37公園基地規劃建置兒童滑步車運動空間。 
說明
  1. 臺南市甫舉辦全國運動會,且市民運動風氣甚佳,運動習慣應自幼培養。
  2. 目前全國雖已有逾10座滑步車(pushbike)特色公園,惟本市迄今尚無任何合格之安全處所供學童使用滑步車,常與在公園、空地活動之民眾擦身而過或衝撞,險象環生。
  3. 故建請市府規劃滑步車等適合兒童運動之特色公園,俾使運動文化向下扎根。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78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於體育園區或公37公園基地規劃建置兒童滑步車運動空間」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自由車場位於南區的體育園區內,可供兒童滑步車使用,且長期舉辦滑步車的活動和比賽。自由車場於112年進行賽道改善工程,於10月底完工開放使用。 二、另南區體育園區內有兒童遊戲場,本府將於兒童遊戲場整修時,一併評估建置兒童滑步車空間。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