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9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改善河樂廣場標示,以協助民眾理解廣場之使用規定及相關設施位置。
- 說明
一、河樂廣場之注意事項如圖一說明,然注意事項中缺漏「寵物不得落地」之規定,僅由現場清潔人員提醒寵物飼主;又,注意事項僅公告於河樂廣場內部,未標明於河樂廣場各出入口(如圖二),有帶寵物之民眾無法提前瞭解廣場內有關寵物之注意事項,恐造成民眾不便及增加現場工作人員之宣導負擔。
二、河樂廣場地圖標示未有垃圾桶圖示(如圖三),然廣場內垃圾桶設置與牆平行(如圖四),雖較不易影響視覺觀感,卻也不易為民眾所發現。
- 辦法
一、建請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注意事項中新增「寵物不得落地」之規定,並於河樂廣場各出入口增加注意事項標示,以利民眾提前瞭解河樂廣場注意事項。
二、建請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廣場各地圖中標示垃圾桶位置,以利民眾找到垃圾桶,降低隨手棄置垃圾之機率,亦可減輕工作人員負擔。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5/28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6/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6/17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89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6月20日府都設字第1090741157號函復: 一、河樂廣場急迫性標示已於109年5月5日設置完成,包含開園時間、使用規定、警示標示、臨時性公告等等,方便民眾了解廣場相關規範。 二、「B1層禁止寵物落地,並嚴禁寵物入水」之規定已明確標示於入園須知,且該需知標示已設置於各入口及電梯口(詳附圖),地下層亦有設置兩處,讓有帶寵物之民眾了解有關寵物之注意事項。 三、有關相關設施位置標示及管理單位新增需求,將納入未來永久性標示規劃設置。 四、貴會暨議座關心市政,併予以致謝。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