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7/03/27
- 來文字號
- 府農動字第1060338124 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市106年度「豬隻口蹄疫防疫階段策略之強化工作計畫」經費乙案,其中防檢局部分補助款與市配合款合計新臺幣121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2月18日防檢一字第106147089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266萬9,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33萬元整,其中防檢局補助款新臺幣178萬9,000元整已納入106年度總預算(動物衛生保健與保護-動物防疫-人事費及業務費項下),防檢局補助款新臺幣88萬元整及本市配合款新臺幣33萬元整,合計新臺幣121萬元整,因未及納入今年度預算,為因應時效,謹請貴會審議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3月22日第28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4788號
- 執行情形
- 一、防檢局部分補助款與市配合款合計新臺幣121萬元,於106年度已請購動支121萬元整(執行百分比100%)。 二、養豬場消毒輔導945場,疫情訪視及調查138場。 三、豬隻口蹄疫監測70場次,2,649頭次。 四、口蹄疫疫苗注射輔導1,259場次,472,654頭次。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