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4/22 
來文字號
府消秘字第113048368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補助本市「強化重要科學園區消防量能及防護中程計畫」項下「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含南科分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3年度需求經費200萬元(中央補助款170萬元、市配合款3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3年1月15日內授消字第1131600156號函轉行政院113年1月10日院臺忠字第1121044078號函(中程計畫核定)、113年3月20日台內消字第1131601181號函(執行作業要點)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及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經核定總經費3億8,426萬元(中央補助款85%計3億2,662萬1,000元、市配合款15%計5,763萬9,000元),採1次發包,分5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113年度200萬元、114年度781萬9,000元、115年度1億2,994萬7,000元、116年度1億8,492萬4,000元、117年5,957萬元。其中113年度200萬元,因未及納入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經本府113年4月16日第6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依「強化重要科學園區消防量能及防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第6點第4款略以,對執行進度落後,無法於補助計畫時程內完成者,得調整補助項目及對象、刪減補助經費或取消補助。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5/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附加條件:請消防局行文至南科管理局,南科應分擔人事費用,方得動支該筆經費。 
審查結果附件
保安市提4補充資料.pdf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502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