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連署人
- 黃麗招、邱昭勝、謝舒凡、周嘉韋、李宗霖、楊中成、蔡筱薇、陳秋宏、黄肇輝、陳皇宇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成立「文化內容中心」,以扶植在地文化產業。
- 說明
- 目前文化部轄下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並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 建請市政府參考文化內容策進院成立地方政府層級的文化內容機構,以扶植在地文化相關產業發展,挖掘在地文化並產業化,建構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並提供產業必要的協助與支持。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2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1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1156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成立『文化內容中心』,以扶植在地文化產業」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文化內容策進院」係文化中介組織,屬行政法人,並由文化部監督。該組織以支持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ACG、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層面之文化內容產業的產製、傳播及國際化發展為要。 二、本府於113年接連舉辦「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及「台灣設計展」,於展覽規劃中揭示臺南的文創及設計能量;同時,透過設計導入城市治理之視角,陸續推動公共領域改造及美學提升,並預備推出導源於本市文化底蘊之城市品牌及識別系統。 三、有關成立「文化內容中心」之建議,將納進業務評估規劃。考量以本市深厚文化底蘊為基礎,扶植相關產業(例如影視、流行音樂、設計、文化創意及文化科技應用等產業)之發展,同時介接本府各局處相關資源,建構本市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及養成環境、提供協助與支持,培植內容產業業者持續成長。。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