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於公37設置運動館,以達到完全全民運動環境。
- 說明
體育園區內已有市立泳池、戶外多項運動場館以及公園,現在欠缺室內國民運動館,請於公37設置運動館,以達到完全全民運動環境。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3/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4/0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198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於公37設置運動館,以達到完全全民運動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109年 11月27日向教育部體育署提報含南區共計8案全民運動館計畫申請補助。原爭取於南區公英段37地號案地設置全民運動館,然依體育署補助計畫,全民運動館建議設施包含羽球場、綜合球場、體適能中心、瑜珈或韻律教室等,數設施與永華體育園區所含設施重疊,將影響全民運動館使用效益,因此未予核定。 二、南區永華體育園區已有市立田徑場、游泳池、羽球館、網球場、籃球場、足球場、橄欖球場及槌球場等多項運動場館。本府體育局已於110年完成羽球館及大林軟式網球場整修補照,田徑場、籃球場及忠烈祠軟式網球場正進行整修工程,將提供市民更優質之運動場所。 三、本府體育局也與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合作,將「南商運動生活館」3樓冠名「臺南市南區全民運動中心-綜合球館」,並自112年4月1日起比照國民運動中心收費,提供南區市民室內運動空間。 四、上所述,本區運動設施尚屬完備,後續依民眾使用需求再行評估規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