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曾之婕李中岑陳皇宇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於公37設置運動館,以達到完全全民運動環境。 
說明

體育園區內已有市立泳池、戶外多項運動場館以及公園,現在欠缺室內國民運動館,請於公37設置運動館,以達到完全全民運動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198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於公37設置運動館,以達到完全全民運動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109年 11月27日向教育部體育署提報含南區共計8案全民運動館計畫申請補助。原爭取於南區公英段37地號案地設置全民運動館,然依體育署補助計畫,全民運動館建議設施包含羽球場、綜合球場、體適能中心、瑜珈或韻律教室等,數設施與永華體育園區所含設施重疊,將影響全民運動館使用效益,因此未予核定。 二、南區永華體育園區已有市立田徑場、游泳池、羽球館、網球場、籃球場、足球場、橄欖球場及槌球場等多項運動場館。本府體育局已於110年完成羽球館及大林軟式網球場整修補照,田徑場、籃球場及忠烈祠軟式網球場正進行整修工程,將提供市民更優質之運動場所。 三、本府體育局也與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合作,將「南商運動生活館」3樓冠名「臺南市南區全民運動中心-綜合球館」,並自112年4月1日起比照國民運動中心收費,提供南區市民室內運動空間。 四、上所述,本區運動設施尚屬完備,後續依民眾使用需求再行評估規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