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20/10/15 
來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 109123012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歸仁區公有零售市場外圍其餘25戶店舖承租歸仁北段1044-21地號等31筆市有土地訂定租約期限20年,謹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之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前歸仁鄉公所於民國61年間將本案土地規劃為48戶歸仁公有市場外之店舖基地辦理標租,並由得標人出資興建店舖,與前鄉公所簽訂未訂有租賃期間之租約,爰本案自始以租地建屋為目的。

二、目前地上房屋為私有,土地為市有,前依民法第449條第3項租地建屋、土地法第25條及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第1項第6款規定,經行政院於104年2月17日核准租期為20年,期滿可續約,處分年限4年。本府於4年期間多次與48戶承租戶協調溝通,已有23戶換訂租約承租租期為20年在案,餘尚有25戶仍為不定期租約。

三、為避免前鄉公所所訂之不定期租約形成市有土地管理上之沈痾,本府仍將積極輔導餘25戶換訂20年租期租約,惟4年處分年限已屆至,擬再依土地法第25條所訂程序再次辦理所餘承租戶換訂租期20年之租約,將本案租約回歸民法法制。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0月15日第46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土地法第25條規定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租。

 
提案附件
擬處分清冊.xls
 
一讀日期
2020/10/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一、照案通過。 二、請市府往土地出售方向努力。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90011333號 
執行情形
本府於110年1月12日府財產字第1100091591號函及109年12月17日府財產字第1091499021號函送內政部審核,並經行政院110年1月21日院授內地字第1100003747號函核准本府處分在案,賡續輔導承租戶辦理換訂租約。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