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工務局)積極向交通部爭取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特定區內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經費1.03億元(如概估表),或由市政府自籌財源,配合新營區客運轉運中心市地重劃區內3號(市道172),主要聯外及37號次要聯外道路開闢,以維土地所有權人基本權益。 
說明

如後附件詳實資料。

 
辦法

如事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4000750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5年1月29日府工新二字第1050094102號函復: 一、本府為提高本市新營區、後壁區、鹽水區國道1號西側市民使用新營交流道便利性,並配合新營區客運轉運中心市地重劃案,經爭取獲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新營及鹽水區南80與南74交接處至縣道172線新闢工程」納104-107年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辦理,核定路段北起南80與南74交接處,南迄新營區客運轉運中心重劃區37號道路。 二、有關新營區客運轉運中心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陳情案,因非屬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生活圈道路系統範圍,又涉市地重劃之重劃經費負擔事宜及其他相關規定,業依交通部公路總局來函請本府卓處,將請本府地政局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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