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
- 連署人
- 許又仁、呂維胤、楊中成、李偉智、周麗津、李中岑
- 案由
- 建請調整「臺南市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六期燃油車加碼補助方案」之新購小型輕型電動車補助金額。
- 說明
一、「臺南市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六期燃油車加碼補助方案」是為鼓勵民眾加速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減輕弱勢族群經濟負擔,但現行補助新購電動機車金額,新購輕型、小型補助金額低於補助新購重型,不利弱勢及中老年人,請市府參考新北市與台中市補助辦法,統一補助金額。
二、新購輕型、小型電動機車多為弱勢及中老年人居多,現行補助方案有違補助之目的。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4/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5/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3824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8年5月14日府環空字第1080541010號函復如下: 對貴會第3屆第1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之書面答覆 本府就「建請調整「臺南市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六期燃油車加碼補助方案」之新購小型輕型電動車補助金額」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環保署及經濟部依據車型車種售價提供不等比例補助,故本市「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六期燃油車加碼補助方案」中之低污染車輛補助金額,也依據各車型車種的售價比例提供補助金。有關議員提案納入未來補助參考。 二、本市於108年新增對偏遠地區及中低收入戶的加碼補助方案,比起一般身分民眾補助金額分別提高1.2倍及1.5倍,以鼓勵弱勢族群更換老舊車輛。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