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李宗翰林志展 
連署人
劉米山 
案由
建請市府鼓勵社區棒球隊成立,並提供社區棒球隊訓練場地。 
說明

藉由社區棒球隊的成立,可以讓青少年培養良好體育專才與興趣,也增加社區發展性和推動棒球普及化,使台南的棒球風氣有所提升,因此建請市府從旁協助社區棒球隊的增設,並提供社區棒球隊訓練場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53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0月8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101091381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鼓勵社區棒球隊成立,並提供社區棒球隊訓練場地」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體育處) 為增加棒球運動人口,厚植棒球基層人才,鼓勵社區成立棒球隊不遺餘力,相關具體措施如下: 一、發展「社區棒球春秋季聯盟活動實施計畫」:補助聯盟內各社區棒球隊競賽時所需器材裝備,定期辦理全國社區學齡棒球等賽事,俾便提供社區棒球隊訓練目標,提升社區內學童參與動機,推動迄今已扶植21隊社區棒球運作。 二、推動「各級學校成立社區棒球隊計畫」:109年起開始結合校隊球場、教練及設備等既有資源育才,補助本市3校少棒、2校青少棒成立自有社區棒球隊,自110年共增加社區棒球生員200餘人。 三、有關「社區棒球隊訓練場地」相關作為如下: (一)現有公共棒壘球場共31座,含本府教育局(體育處)轄管3座、學校代管16座及公所轄管12座,分布於各行政區中,社區棒球隊就近向球場管理單位申請借用。 (二)本市各棒壘球場使用原則,以提供本市三級棒球選手訓練及辦理全市性以上棒壘球賽事為主,如遇借用時段無法達成共識時,將居中協調借用時段,或媒合其他適當地點使用,協助社區棒球運動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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