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中岑、陳昆和、周奕齊、陳怡珍、趙昆原 
連署人
李偉智、蔡育輝、陳碧玉、鄭佳欣、陳秋萍、盧崑福、周麗津 
案由
建請市府妥善規劃淘汰後的T-Bike車輛與設備用途,發揮公民納稅資產的最大效益。 
說明
  1. 按本市原有公共自行車(T-Bike)第自2023年2月退場改以You-Bike(U-Bike)銜接。惟查原T-Bike系統之車站設備因無後續電腦系統支援無法續用外,原系統之車輛尚有2,000餘輛堪用,已購置時高達13,888元/輛造價之殘值,應發揮更大之價值而不宜逕予報廢。
  2. 建請市府善用前述車輛剩餘價值,鑑於該等車輛僅需進行調整(卸除原系統所需裝置)後即與一般自行車無異。或可提供予經濟弱勢家庭或個人(尤以學生)、大型公私機關內部通勤(市府、大專校園)、市屬佔地廣闊景點(如虎頭埤遊憩區、山上水道博物館博館區與淨水場區)。
  3. 另或可參考國外事例,如日本岐阜縣使用廢棄鐵道與自行車推出之「ガッタンゴー!!(GattanGo!!)」觀光自行車鐵道期程遊程臺南市轄內不乏廢棄之糖業、鹽業軌道設施,時空變動後所處位置皆為特色人文風光薈萃,或可借鏡設置或創造更多延續自行車使用方式,將公民納稅成果發揮最大效益。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5/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405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妥善規劃淘汰後的T-Bike車輛與設備用途,發揮公民納稅資產的最大效益」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公共自行車系統自112年2月23日起改由YouBike 2.0服務,故由原廠商辦理車輛回收交付本府交通局,並依車況分類為良品、堪用、需報廢(不堪使用)等3類,暫收置於安平車輛保管場。經與廠商共同清點,良品及堪用車輛計有1,600餘輛,後續處理方式以善用、持續發揮功能為考量,初步規劃如下: (1) 執行公務用:供府內及轄管等公務機關、單位人員使用,做為執行公務代步工具或辦理活動使用。 (2) 公共利益所需:在有助公共利益下(關懷弱勢、通勤工具及觀光遊憩等),可提供弱勢族群或觀光遊憩之民眾使用,如提供弱勢族群(偏遠地區、低收入戶、區里關懷人口等)借用、提供觀光風景區於區內遊覽等。 (3) 後續將徵詢相關單位使用需求,並依財產管理作業程序移交需求機關善加利用。 二、 另有關與廢棄之糖業、鹽業軌道設施結合發展觀光遊程,打造如日本岐阜縣使用廢棄鐵道與自行車進行設施活化之建議,考量景點或風景區之利用活化需綜合評估,將副請本府觀光旅遊局及文化局研議辦理,倘有合適區域,可由交通局協助提供車輛或汰除之T-Bike設備,供設置地標或打造景區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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