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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中岑、陳昆和、周奕齊、陳怡珍、趙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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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李偉智、蔡育輝、陳碧玉、鄭佳欣、陳秋萍、盧崑福、周麗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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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妥善規劃淘汰後的T-Bike車輛與設備用途,發揮公民納稅資產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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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妥善規劃淘汰後的T-Bike車輛與設備用途,發揮公民納稅資產的最大效益」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公共自行車系統自112年2月23日起改由YouBike 2.0服務,故由原廠商辦理車輛回收交付本府交通局,並依車況分類為良品、堪用、需報廢(不堪使用)等3類,暫收置於安平車輛保管場。經與廠商共同清點,良品及堪用車輛計有1,600餘輛,後續處理方式以善用、持續發揮功能為考量,初步規劃如下:
(1) 執行公務用:供府內及轄管等公務機關、單位人員使用,做為執行公務代步工具或辦理活動使用。
(2) 公共利益所需:在有助公共利益下(關懷弱勢、通勤工具及觀光遊憩等),可提供弱勢族群或觀光遊憩之民眾使用,如提供弱勢族群(偏遠地區、低收入戶、區里關懷人口等)借用、提供觀光風景區於區內遊覽等。
(3) 後續將徵詢相關單位使用需求,並依財產管理作業程序移交需求機關善加利用。
二、 另有關與廢棄之糖業、鹽業軌道設施結合發展觀光遊程,打造如日本岐阜縣使用廢棄鐵道與自行車進行設施活化之建議,考量景點或風景區之利用活化需綜合評估,將副請本府觀光旅遊局及文化局研議辦理,倘有合適區域,可由交通局協助提供車輛或汰除之T-Bike設備,供設置地標或打造景區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