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6/07/08
- 來文字號
- 府文秘字第115105263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國家語言發展計畫-115年臺南市政府文化場域臺灣台語環境友善支持計畫」,總經費27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49萬8,000元、市配合款27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文化部115年6月5日文版字第11530148444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項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 本案總經費27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49萬8,000元、市配合款27萬8,000元),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預算,為爭取執行時效,擬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7月7日第7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配合中央政策於本年度執行國家語言相關友善環境建置,需培育相關人員及定期出版,本案業於3月25日提送計畫至文化部,惟文化部6月5日始核定,又涉跨單位執行,為各子計畫進度如期,免於經費短缺,致整體期程延宕,爰於本會期提墊付案申請。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市提4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8/21
- 審查意見
- 一、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二、附加條件:國家語言的推動,不能單就台語的部份,應該更能有包容性的涵蓋多種語言。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