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8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旺詮、林志聰
- 連署人
- 鄭佳欣、周麗津、李偉智、蔡育輝、陳秋萍
- 案由
- 建請市府儘速成立「住宅發展處」,專職辦理社會住宅相關業務。
- 說明
台南市10月有2處社會住宅將動工,今年總動工戶可達1174戶。以多元務實的方式持續推動社會住宅,興建目標由2000戶增加至4229戶。換言之,對於青年住宅或社會住宅的需求會越來越多,相對需要更多人力來管理規劃。
臺南都發局目前將社會住宅的業務,歸納於「都市更新科」之中(見附件圖1),該科人力除了要處理都市更新相關業務,還要負擔日漸沉重「社會住宅」業務。
綜觀六都(見附件圖2-圖6),雖然每個縣市的編制不同,但六都中只有臺南未將社會住宅與青年住宅的業務獨立出來。其他縣市觀察到,社會宅與青年宅的業務日漸沉重,所以將其獨立出一個新的部門,故其編製不只有「都市更新」的相關處室,亦有專司社會住宅的「住宅發展處」。不管在經費、人力編制與業務負擔上,才有能力去處理龐雜的事務。
- 辦法
1.設立住宅發展處,專司社會住宅與青年住宅之業務。
2.可從原都市更新科拆分部分人力,但無論是原有的「都市更新科」或新建的「住宅發展處」,兩者都必須補充足夠的人力。
3.為因應需求量越來越多的社會住宅,住宅發展處的人力應視情況逐年補充。
- 提案附件
-
議提184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1/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1/25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0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1217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12月13日府都人字第1101500559號函復: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組織規程前於108年6月17日府法規字第1080684135A號令修訂,下設七科四室,有關住宅業務業務現由都市更新科職掌。 二、成立住宅發展專責單位乙案,會朝對推動本市住宅政策獲更多挹注方向辦理。 三、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