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家貞
- 連署人
- 蔡育輝、張世賢、李文俊、洪玉鳳、蔡淑惠
- 案由
- 建請市府每年補助每里13萬的基層建設補助經費,提高至20萬元。
- 說明
一、市府為加強改善市民生活環境,自88年起每年補助每里13萬元基層建設經費,辦理里內環境之整頓清理、里辦公處辦公事務機具及耗材之購置(或租用)及維修、配合市府辦理政令宣導活動、加強噴藥消毒、辦理節慶活動…等等。
二、自88年至今(109年)已逾20年,隨著物價的上漲,補助經費13萬元,早已以不敷使用,為提高市民生活品質,並促進各鄰里公共服務,建請市府每年補助每里13萬的基層建設補助經費,提高至20萬元。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6/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6/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6/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4167號
-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6月20日1090004567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6月20日府民區字第1090733422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每年補助每里13萬的基層建設經費,提高至20萬元」案,敬答覆如下: 一、原里鄰調整目的在於提高行政效率,杜絕長期以來各區里鄰大小不均及里鄰長服務量能差異之狀況,整併後撙節的經費仍應就市政整體考量及施政優先順序運用支配,以符合地方需求。 二、目前地方發展經費編列每里13萬元,各里如有不足尚可向本府(民政局)申請專案經費,屆時將視各里需求,盡力協助計畫經費,以達地方發展經費使用之最大效益。 三、目前各直轄市都有編列經費供里辦公處使用,本市雖每年只編列每里13萬,但綜觀其他5都編列之經費使用範圍均含有小型工程的經費運用,本市里辦公處如有小型工程需求可另提報需求申請。 四、本府將進行綜合評估,以提升里辦公處經費的可能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