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連署人
蔡育輝、張世賢、李文俊、洪玉鳳、蔡淑惠 
案由
建請市府每年補助每里13萬的基層建設補助經費,提高至20萬元。 
說明

一、市府為加強改善市民生活環境,自88年起每年補助每里13萬元基層建設經費,辦理里內環境之整頓清理、里辦公處辦公事務機具及耗材之購置(或租用)及維修、配合市府辦理政令宣導活動、加強噴藥消毒、辦理節慶活動…等等。

二、自88年至今(109年)已逾20年,隨著物價的上漲,補助經費13萬元,早已以不敷使用,為提高市民生活品質,並促進各鄰里公共服務,建請市府每年補助每里13萬的基層建設補助經費,提高至20萬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6/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4167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6月20日1090004567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6月20日府民區字第1090733422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每年補助每里13萬的基層建設經費,提高至20萬元」案,敬答覆如下: 一、原里鄰調整目的在於提高行政效率,杜絕長期以來各區里鄰大小不均及里鄰長服務量能差異之狀況,整併後撙節的經費仍應就市政整體考量及施政優先順序運用支配,以符合地方需求。 二、目前地方發展經費編列每里13萬元,各里如有不足尚可向本府(民政局)申請專案經費,屆時將視各里需求,盡力協助計畫經費,以達地方發展經費使用之最大效益。 三、目前各直轄市都有編列經費供里辦公處使用,本市雖每年只編列每里13萬,但綜觀其他5都編列之經費使用範圍均含有小型工程的經費運用,本市里辦公處如有小型工程需求可另提報需求申請。 四、本府將進行綜合評估,以提升里辦公處經費的可能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