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鄭佳欣、Ingay Tali穎艾達利
- 連署人
- 王家貞、陳碧玉、陳秋宏、蔡旺詮
- 案由
- 建請市府於本市公有運動場館,依照各類運動屬性與需求,設立女性優先制度,落實性別友善政策。
- 說明
一、為了鼓勵更多女生參與運動、保障女生打球的場地使用權,建請市府於全市公有運動場館,建立女性優先制度。
二、以籃球運動為例,女性與男性混打,需要適應男性用的7號球,甚至忍受肢體的碰撞。為讓女性不用擔心沒有地方可以打球,也不用擔心要跟男性搶場,建請設立優先制度,保障使用權益。
三、請管理單位,依各場地使用方式,設立不同優先標準,如事先申請制度、優先時段、或是部分場地優先權等。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1/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196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4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10150831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公有運動場館,依照各類運動屬性與需求,設立女性優先制度,落實性別友善政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公有運動場館業依運動種類特性,規劃女性優先使用制度,例如市立籃球場自今年初起設置 1 面女性優先使用球場,保障女性運動權益。 二、有關設立女性優先制度一節,教育局(體育處)將於場館規劃期間,邀請性平委員提供建議,設置性別友善運動空間,同時針對各區既有公有運動場館研議規劃設立女性優先制度,共同營造全民友善的運動城市。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