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鄭佳欣、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王家貞、陳碧玉、陳秋宏、蔡旺詮 
案由
建請市府於本市公有運動場館,依照各類運動屬性與需求,設立女性優先制度,落實性別友善政策。 
說明

一、為了鼓勵更多女生參與運動、保障女生打球的場地使用權,建請市府於全市公有運動場館,建立女性優先制度。

二、以籃球運動為例,女性與男性混打,需要適應男性用的7號球,甚至忍受肢體的碰撞。為讓女性不用擔心沒有地方可以打球,也不用擔心要跟男性搶場,建請設立優先制度,保障使用權益。

三、請管理單位,依各場地使用方式,設立不同優先標準,如事先申請制度、優先時段、或是部分場地優先權等。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196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4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10150831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公有運動場館,依照各類運動屬性與需求,設立女性優先制度,落實性別友善政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公有運動場館業依運動種類特性,規劃女性優先使用制度,例如市立籃球場自今年初起設置 1 面女性優先使用球場,保障女性運動權益。 二、有關設立女性優先制度一節,教育局(體育處)將於場館規劃期間,邀請性平委員提供建議,設置性別友善運動空間,同時針對各區既有公有運動場館研議規劃設立女性優先制度,共同營造全民友善的運動城市。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