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旺詮
- 案由
- 請警察局重新盤點易事故路段之人行道,以人行空間缺乏之事故為主,而非行人穿越事故。
- 說明
- 本席上個會期曾質詢的人行道與行人安全問題,警察局同仁在會後有整理並提供詳細的行人易事故路段,然而這些案件多數是行人穿越馬路所致,與人行道相關的案件較少。
- 雖說都是必須重點處理的安全問題,但前者是個人行為導致事故,必須取締或勸導。後者是市府未提供人行道,導致民眾冒險走在馬路上,所以市府有責任改善。
- 人行道事故問題牽涉交通局與工務局等局處,需要跨局處行全面調查整治,工程浩大,希望警察局與相關單位盡速盤點人行道問題,以便進行維護。
- 辦法
- 對於行人易發生事故之路段,進行全面盤點,保持人行道暢通,避免行人必須走上馬路。必要時,可重新評估設計人行道,維護行人安全。
- 行人稠密處必須優先處理,多事故路段,可透過設計燈號、標誌、陸橋與地下道等方式,幫助行人安全通行。
- 人行道清空並非擾民,也不是找店家麻煩,但至少必須保持基本的行人,甚至身障者輪椅器材的通過空間。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8/25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8/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9/02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000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警察局重新盤點易事故路段之人行道,以人行空間缺乏之事故為主,而非行人穿越事故」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統計本市110年至111年上半年行人人行道發生交通事故共9件,路段如統計表。 二、另分析本市110年至111年上半年行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前5大路段,已函請本府工務局、交通局就該路段,依權責檢視道路工程設計,建立保護行人路權的友善用路環境,以有效引導行人安全的用路行為,減少事故發生。 (統計表詳附件)
- 回覆附件
-
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