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依婷朱正軒 
連署人
沈家鳳楊中成李宗霖 
案由
建請市府滾動式完備「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之建置。 
說明
  1. 近來台南上線6處科技執法設備,建請市府就車輛「不停讓行人」之違規行為,持續完善執法設備建置。
  2. 同時檢討周圍標誌、標線等設施,有缺失之處可藉此機會盡快改善。
  3. 建請市府盤點人潮眾多處,如觀光區、通學區、行人事故熱點等,積極爭取經費擴大建置範圍;除減輕員警壓力,也能嚇阻違規行為,讓行人更加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7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159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滾動式完備『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之建置」案, 敬答復如下: 一、 查本市建置科技執法設備72處中,計有28處配置執行取締「車 輛未停讓行人」之功能,今(115)年已規劃於南區夏林路與永 華路口(鄰近水萍塭公園)建置「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 備,預計7月底前完成建置啟用。後續持續盤點人潮眾多處, 如觀光區、通學區、行人事故熱點等處,評估建置「車輛不停 讓行人」 科技執法設備之可行性,以防制交通事故。 二、 針對現有72處科技執法設備地點,持續滾動檢討執行成效,於 有限經費預算內,逐年適時調整(或增設)取締行向、取締項目 邀集相關道路主管機關(本府交通局、工務局及交通部公路局 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各工務段等),透過現地會勘,再次審 視道路周遭標誌、標線、人行道等設施,有無需優化之處,藉 以發揮科技執法防制交通事故之最大效能。 三、 為確保行人交通安全,除賡續爭取經費增設科技執法設備外, 本府警察局持續分析行人交通事故肇事熱點、熱時及重要場所 (如:學校、醫院、運動公園、交通運輸場站等)周邊路口編排 疏導、守望及執法等勤務,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車輛 不依停字標誌行駛」、「人行道違規停車」及「人行道道路障 礙妨礙通行」等4大重點違規,加強稽查取締與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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