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3/02/27
- 來文字號
- 府水工字第1020183273號
- 提案單位/人
- 連署人
- 案由
-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本(102)年度尚待辦理用地取得計7案,經費需新台幣1億6,000萬元乙案(中央補助1億500萬元;市配合款5,5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本(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1年12月10日經水地字第1015325921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府(102)年度尚需辦理麻豆排水治理工程用地取得、埤頭排水治理工程用地取得、新化鎮新和庄村落防護工程(都內)、營後排水美豐橋至出水口整治工程(第一期)、虎頭溪排水帝溪橋上游段改善工程、岸內排水頂洲橋至出口段改善工程(第一期)及溪尾排水治理工程計7案用地取得作業。
(二)相關用地經費中央補助款核定調整增列,並需市府籌編配合款,合計所需經費共計為1億6,00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2月27日第10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提請貴會審議同意先行墊付,俟辦理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本(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3/12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3/15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20010140號
- 執行情形
- 本用地取得案目前辦理協議價購及提報徵收作業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