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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環保局與超商賣場等業者協商透明塑膠袋的設計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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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為因應從今年10月1日起,禁用不透明垃圾袋來裝一般垃圾的政策實施,避免民眾對垃圾袋透明與否的標準感到困惑,而引發爭議,請環保局從源頭控管,與超商賣場等業者協商透明塑膠袋的設計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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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環保局110年8月31日府環廢字第1101012143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請環保局與超商賣场等業者協調透明塑膠袋的設計與推廣。」
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原訂於110年5月20日針對連锁販賣業者及製造商召開本政策研商會,因新冠肺炎疫情取消,本局於疫情期間利用電話向本市200家非連鎖販賣製造業者、26家連锁販賣業者總公司宣導本政策,業者皆理解本政策,本局近期亦於110年8月18日環廢字第1100076257號函發文予前揭提供不可辨別內容物購物袋連鎖販賣業者總公司,請該公司以調整购物袋染色度、厚度等因子以符合本政策·
二、本政策考量疫情尚未完全解封,政策宣導不易,加以區里長反應受疫情影響不易對里民宣導,故禁止使用不透明垃圾袋政策將延後實施,但為達到垃圾减量及保障安全之目的,短期將針對黑色垃圾袋加強破袋稽查輔導,請市民配合垃圾袋中勿夾雜事業廢棄物、危險
物品及回收物,另仍鼓励市民多使用可辨別內容物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