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5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鄭佳欣周嘉韋沈家鳳 
案由
建請市政府研擬「臺南市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與早期介入行動計畫」,針對本市8至18歲兒少設立常態化心理健康篩檢機制、強化校園與社區的心理支持網絡,並推動跨局處整合機制,以早期識別、有效轉介與介入為目標,全面提升本市兒少心理健康照護能量與資源可近性。 
說明
  1. 根據國內最大規模的全國性兒少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TNESCMD)指出,台灣8至15歲兒少精神疾病的六個月盛行率高達25%,終生盛行率更達31.6%。其中憂鬱、焦慮、自傷等問題在臨床求診中大幅增加,尤以國高中階段最為嚴重。惟實際就醫率僅約3%至5%,揭示嚴重的就醫障礙與資源落差,尤以內隱性心理疾病更呈現高度低估。
  2. 目前本市尚缺乏全面性的兒少心理健康促進與篩檢制度,基層醫療、校園輔導與社區支持資源分散且人力不足,亦欠缺跨局處整合之支持機制,導致許多高風險兒少無法及時獲得協助,進而衍生學業中輟、家庭衝突甚至自傷自殺等社會問題。
  3. 建議市政府依據現行衛福部推動之「兒少精神醫療外展服務模式」與「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為藍本,建立在地化實施架構,結合衛生局、教育局、社會局與學校系統,從預防、早期發現到介入,形成完整照護鏈,積極守護兒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促進社會安全與城市永續發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5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1251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研擬臺南市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與早期介入行動計畫,針對本市8至18歲兒少設立常態化心理健康篩檢機制、強化校園與社區的心理支持網絡,並推動跨局處整合機制,以早期辨別、有效轉介與介入為目標,全面提升本市兒少心理健康照護能量與資源可近性」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衛生局自112年與教育局合辦國高中二、三年級校園學生心理健康(心情溫度計)普篩計畫,後續將普篩對象調整為8歲至18歲以下兒少,進行心情溫度計篩檢,期早期發現自殺企圖或自殺意念高風險者,進行校園輔導、通報及轉介。 (二)社會局受理服務8-18歲兒少個案,同時進行心情溫度計篩檢,發現自殺企圖及自殺意念高風險者,能及時通報、處遇及轉介。 (三)本府將於每年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會議上提供相關服務成果,並請專家學者共同商議,守護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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