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蔡育輝林美燕 
案由
臺南市體育場所,應定期盤查硬體及軟體設備,場地必須通盤檢討,不能讓臺南市府顏面掃地! 
說明

一、運動方面的硬體設備,應以考量安全為第一,予以規劃、設計、安排及置裝等,就是在執行體育安全踏出成功的第一步。

二、為有效管理使用本市體育場所,應建立市民健康自主管理習慣,成立損壞維修平台,隨時反映,即時修護,營造舒適與健康的運動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61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29日府教體處全字第1101093449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臺南市體育場所,應定期盤查硬體及軟體設備,場地必須通盤 檢討,不能讓臺南市府顏面掃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市各公立運動場館之興(整)建情形:本府教育局(體育處) 自 106 年起陸續爭取教育部體育署前瞻計畫補助大型修繕經費說 明如下: (一) 前瞻 1 期:執行期程為 106 至 109 年,本府共獲核定總經費計 33 億 8,306 萬元,總計 28 案(友善運動場館設施 22 案、友善 自行車道 5 案、友善水域運動設施 1 案)。 (二) 前瞻 2 期:執行期程為 110 年至 114 年,各項子計畫如下: 1. 改善既有運動場館設施、興(整)建風雨球場: 教育部體育署已於 110 年 8 月 16 日核定 9 案整修計畫, 計畫金額 1 億 2,272 萬 9,200 元,目前刻正辦理墊付程序 並同步進行勞務公告作業。 2. 設置全民運動館: 本府已於 110 年 4 月及 7 月獲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安南區及 新營區 2 處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總經費 4.6 億元,另為提供 更優質便民的運動環境,本府針對永康區全民運動館編列 111 年度 1 億元之市預算,以期打造更舒適的運動空間。 3. 全國綜合性運動賽會場館整修: 112 年全國運動會競賽場館整修,體育署於 110 年 7 月 28 日核定 14 案整修計畫,總計畫經費計 1 億 7,615 萬 3,864 元,賡續規劃設計。 二、有關永華及新營運動園區,每年編列 600 萬元環境清潔維護及場 館整修經費,定期進行永華及新營運動場館硬體設備更新維護及 運動器材與機械設備養護。 三、有關成立臺南市立體育場館損害維修通報平臺事宜,本府將錄案 研議,以營造舒適健康的運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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