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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蘇秋金、李宗霖、黃麗招、郭鴻儀、楊中成、余柷青、林依婷、陳秋宏、李宗翰、謝舒凡、蔡筱薇、沈家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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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與經濟部協商,爭取取得火車站前標準局臺南分局廳舍作為臺南市立博物館或其他市級文化機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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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目前臺南火車站正進行站前圓環改造計畫,而圓環邊之中央機構:經濟部標準局臺南分局因員額不多,但使用相當大之機關空間。故建請市府積極與經濟部協調,爭取換得該建築供臺南市政府使用,例如可作為臺南市立博物館之展覽場域或其他文化使用,讓車站門面外即可見到臺南歷史文化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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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4次定期會-提議28「建請市府與經濟部協商,爭取取得火車站前標準局臺南分局廳舍作為臺南市立博物館或其他市級文化機關使用」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現況說明及規劃:
(一) 經聯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表示目前位於北門路一段179號辦公位址為辦公及實驗空間,無搬遷規劃及預訂可搬遷之基地。
(二) 整體空間使用除提供民眾洽公空間、辦公空間、科學教育示範空間外,多數為大型實驗設備及器材,且定著於建築物內。該空間非一般民眾自由出入,如有申辦業務需求,需於大門管制處登記。較難同步提供市府做為開放性之展覽空間,並提供民眾自由參觀。
二、執行方式:
(一) 有關做為辦公或其他供市政府文化單位內部使用之可能性,已與該局洽談並實地確認建築物現況、各空間利用情形。
(二) 有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之功能、與本市文化及產學相關之歷史脈絡,可後續研議共同於該局辦理特展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