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陳怡珍周奕齊曾之婕陳昆和 
案由
建請市府教育局配合教育部114學年度教師鐘點費調升政策,同步將本市國中第八節及寒暑假輔導課鐘點費調增20%(至每節540元),落實公平原則並捍衛本市教師勞動權益。 
說明
  1. 中央已全面調高20%以反映物價與專業價值:教育部已宣布自2025年9月1日起,大幅調整高中以下教師待遇,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調整後國小每節升至405元、國中455元、高中505元。中央此舉旨在反映近年物價上漲與基本工資調升,肯定基層教育人員辛勞。
  2. 本市輔導課調幅僅11%,明顯落後其他縣市:第八節及寒暑假輔導課,本質上屬於教師於法定授課時間外之「加班」與「延伸性勞務」。然而,面對中央調幅20%的政策,以及臺北、新北、臺中、高雄及嘉義市皆已將國中輔導課鐘點費調升至540元(調幅20%),本市教育局卻僅從450元微調至500元(調幅約11.1%),使臺南市在六都中敬陪末座,形成明顯的跨縣市待遇落差。
  3. 制度設計存在嚴重瑕疵,導致「薪資倒掛」:對照教育部新制與本市現行方案,出現了極度不合理的現象:高中平日基本鐘點費505元(教育部規定)、國中課後/假日加班最高鐘點費500元(本市規定)。此種「國中教師利用課外時間加班,鐘點費竟低於高中教師平日基本時薪」的倒掛現象(雖然授課時間差5分鐘),嚴重悖離勞動市場常理,更讓基層教師深感專業未受尊重。
  4. 捍衛公平客觀原則,留住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品質繫於教師的穩定與熱忱。若本市堅持採用低於其他五都之標準,不僅有違「同工同酬」之公平原則,相對剝奪感更會嚴重打擊教學士氣,長期而言勢必不利於本市留住優秀教育人才。
 
辦法
  1. 建請教育局即刻啟動修法與預算評估,比照中央政策及五都標準,將「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業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要點」中之國中第八節及寒暑假輔導課鐘點費,由現行每節500元調升至540元整(即較原450元調幅達20%)。高中部分亦應按此比例合理調升。
  2. 為避免一國多制、保障本市教師權益,請教育局配合教育部政策時程,於2025年9月1日(114學年度上學期)起同步實施新制輔導課鐘點費。
  3. 請教育局於議會本次臨時會期間,提出完整之財務試算與經費規劃報告,向民政教育委員會進行專案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174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