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國文 
連署人
賴惠員、邱莉莉 
案由
建請台南市政府於公有停車場增設電子票卡收費設施。 
說明

一、公有汽車停車場,除了月租者持有票卡外,其餘使用者皆以現金方式繳費。

二、建請規劃電子票證刷卡繳費,如大台北地區,用悠遊卡即可刷卡入場,出場也只需刷卡繳費。

三、從適用於公車上電子票證:台灣通、一卡通、悠遊卡、E通卡,擇一至二種票別,應用於停車場收費,提供便民的繳費措施。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045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2.06.10府交停字第1020488814號函復: 一、有關建請本府於公有停車場增設電子票卡收費設施一案, 查本市公11及海安路地下停車場繳費方式臨時停車以自動繳費機現金繳費,並於主要樓梯出入口及車輛出口處設有自動繳費機,以提供民眾方便利用;月票車承購月票繳費後,以票卡刷卡進出該停車場。 二、目前五都轄管公有停車場設有電子票證收費設施僅臺北市 (悠遊卡)及新北市(多卡通),以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格位約三百席)為例,其場區建置悠遊卡收費平台設施約需200萬元費用,並需每月支付清分手續費(每筆交易金額之1%-3%);另以新北市公有停車場場區建置多卡通收費平台設施而言,所需費用更高。 三、次查本市公11及海安路地下停車場臨時停車收入僅佔該停 車場總收入三成,月票車收入佔總收入七成,倘現階段增設電子票證收費設施以取代目前臨時停車收費方式,預估該設施增加之效益與建置成本較不相符。 四、停車場電子票證收費方式為未來趨勢,惟鑑於增設成本與 效益之權衡,尚未有建置公有停車場臨時停車之電子票證收費設施之急迫性,本市目前刻正推動大台南公車捷運化,鼓勵民眾使用電子票證,後續將視電子票證使用情形,納入未來停車場規劃期程,並配合推動公有停車場電子票證收費措施,以符實需。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