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10/13 
來文字號
府農工字第114141930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核定「114年臺南市農路橋梁維護改善計畫」,計畫經費1,5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275萬元及市配合款225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114年9月3日農保南建字第114287064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新臺幣1,500萬元整,查本案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9月16日第71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旨案計畫係本府農業局修繕U3農路橋梁經費不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核定經費補助修繕,須納入年度計畫辦理工程發包,倘未於114年底前完成工程發包,屆時將無法辦理保留此經費,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5-核定公文及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5/10/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