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7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臺南市議會改善民治議事廳錄音影轉/直播效能。 
說明

一、臺南市議會推動議事透明著有成效,包含定期會、臨時會或各委員會議事,皆能透過媒體或網路直接播送,迭獲外界好評,對市民政治參與、共同監督市政、議事記錄保存至為重要。惟前揭錄音影設備與畫質效果,僅限於永華議事廳。

二、按本屆第8次臨時會於民治議事廳進行期間,雖仍有錄音影直/轉播,惟囿於設備畫質不佳,閱聽眾觀看經驗不良,議事記錄功能亦大受影響。

三、縣市合併後雖本會議事主於永華議事廳進行,民治議事廳之使用率遠無可比,設備投資效益不高,但為公眾政治參與與議事記錄言,仍應以公眾利益性斟酌改善影音設備。

四、如因預算有限,建議或可審酌於民治議事時期,與專業媒體公司合作,研議以授權、委託或租用轉播權方式,同時衡量撙節經費與影音畫質,提供高品質影音供公眾閱聽參與、資料存保之用。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6997號 
執行情形
依據本會110年8月30日南議資文字第1100007182號函復: 本會就「建請臺南市議會改善民治議事廳錄音影轉/直播效能」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會於接獲本民政第75號案後即就提案內容之說明,要求評估自行建置影音直播設備及與專業媒體公司研議委託轉播方式,改善議事影音保存及轉播畫質提升議事,與溪北地區之有線電視業者南天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會勘民治議事廳,模擬轉播所需之硬體設施、網路線鋪設及經費概算等。 二、惟該公司為區域型之有線電視業者,所轄範圍僅有本會具有轉播需求,如耗資添購設備後,若承攬本會轉播場次過少而獲利有限,仍必須自行攤提設備折舊費用,故評估後認損失風險較大,恐難以配合本會承作轉播業務。 三、故本會乃重新詢價自行建置議事錄音影轉播設備所需費用,獲致約為新臺幣460萬元之結果,立即於時限內簽請議長核定編入本會111年度預算,如蒙審議通過後,即可於明年度施工建置,應可有效改善現有民治議事廳之錄音影轉/直播效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