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21/03/26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1100389181號 
連署人
 
案由
為促進將軍漁港土地有效利用,辦理「本市將軍漁港修造船廠一、四及商業三用地標租案」,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提請審議案。 
說明

一、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二、修造船廠一、四及商業三用地為將軍區山子腳段3535-114、117、32、33、36、37、84、35、163地號等9筆市有土地,經行政院106年2月24日院授內中地字1060012526號函核准辦理土地標租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在案,並於4年內完成處分。

三、旨揭土地因107年-108年辦理標租期間無人投標,後續因台灣智慧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廠商)欲投資將軍漁港而暫停將軍漁港標租案辦理,惟廠商遲不提出投資案規劃期程及計畫,爰於109年12月4日奉准重新辦理土地標租案,因旨案經行政院核准已逾4年處分期限,爰重新申辦處分案。

四、為促進市有土地利用、增加市庫效益,辦理旨揭土地標租案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五、本案業經本府110年3月3日第48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審議,如蒙同意再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辦理標租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提案附件
行政院核准函.pdf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693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