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蔡秋蘭、杜素吟、洪玉鳳 
案由
永康區龍潭國小-車行分校私有土地問題,請主管單位儘速處理。 
說明

一、本案已反應多年,主管單位毫無具體作為。

二、永康區龍潭國小車行分校已設立將近60年,原為永康國小車行分校,民國51年龍潭國小創立才劃歸該校車行分校,已廢校多年。

一、該分校土地,現為私人所有,且亦繳納地價稅;龍潭國小以有徵收沒過戶為由回應,卻無具體證明。該分校創校在永康都市計畫實施(民國67年7月21日)之前,若有徵收,為何都市計畫未編定為教育用地?(永康區其他國中小亦有校地屬私人所有,但都市計畫皆編定為學校用地。)

 
辦法
建請市府主管單位儘速釐清詳情,提出具體證明,還民公道,以平民怨。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111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年12月20日以府府教秘字第1021121715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有關 貴會第1屆第6次定期大會決議案(教育第20號案)「永康區龍潭國小-車行分校私有土地問題,請主管單位儘速處理」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會102年12月11日南議教育字第1020011119號函辦理。 二、旨揭事項緣該土地尚有地上建物,本府教育局已於102年12月10日以南市教秘字第1021048188號函(如附件)知該地上建物業經前臺南縣政府於97年11月17日以府教國字第0970263054號函同意前永康市公所(接收人)與龍潭國小(移交人)辦理財產移交接管,故該地上建物目前管理機關為永康區公所,爰該地上建物處分事宜請永康區公所本於權責卓處。 三、另本府教育局鄭局長及相關人員已於102年11月29日會同李議員坤煌會勘車行分校,本府教育局將請永康區公所積極處置。

教育局執行情形報告: 1.本府教育局蒐集相關檔案後,已於103年3月3日以南市教秘字第1030027662號函請永康區公所應本權責釐清土地產權登記事宜。 2.本案後續將納入本府教育局私有土地產權處理小組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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