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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冠維、曾培雅、李中岑、方一峰、許至椿、王家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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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教育局規畫集中式特教專班,將「每一位」身心障礙且具有特殊教育或相關服務需求之學生所擬定的教育計畫簡單化(簡稱IEP,IndividualizedEducationProgram),並且縮短評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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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規畫集中式特教專班,將「每一位」身心障礙且具有特殊教育或相關服務需求之學生所擬定的教育計畫簡單化(簡稱IEP,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並且縮短評估時間。」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規劃集中式特教班:已審慎列入評估,未來擬持續規畫增設學前集中式特教班,並積極爭取設班經費及人事經費。
二、本府教育局目前已召集專家學者及現場教師研擬學前階段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簡化格式模板,縮短IEP撰寫時間,並透過製作範本及研習宣導,提升本市教育專業人員擬定IEP之能力。本府教育局將持續督導學校,確保本市每一位身心障礙幼兒,皆能接受適性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
三、有關醫療評估等待時程過長一節:依據本市學前身心障礙幼兒鑑定安置計畫,未具醫師診斷之幼兒,可由心評教師入班評估特殊教育需求後取得特生資格,不需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另本市聯評中心及相關醫療院所共16所,可妥善運用醫療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