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楊中成、洪玉鳳、王家貞 
案由
請市政府先期易地新建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用地,「文高11」所在地的各項運動措施。 
說明

一、市政府國圖南部分館爭取順利成功。

二、為利地方民眾就「文高11」用地,原運動設施使用,請市府爭取經費先期『易地新建原有運動設施』,以免造成運動空窗期,徒增民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3/2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3/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4/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224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4月21日府教體處總字第1060372038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市政府先期易地新建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用地,「文高11」所在地的各項運動措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文高11」上既有運動設施有10面紅土網球場、6面戶外籃球場、2面壘球場、1座廁所及1個管理中心,暫定可供遷移用地為文小6、文小7、文小10及新營體育園區等位置。 二、目前教育部已於106年3月10日報送計畫予行政院審查編列預算辦理,俟國家圖書館初步規劃設計完成,本府研議編列先期規劃預算執行,先行辦理運動設施遷建規劃設計等相關事宜,以降低日後運動設施遷建之空窗期。 一、106年4月21日府教體處字第1060372038號函復。 二、目前「文高11」上既有運動設施有10面紅土網球場、6面戶外籃球場、2面壘球場、1座廁所及1個管理中心,暫定可供遷移用地為文小6、文小7、文小10及新營體育園區等位置。 三、教育部已於106年3月10日報送計畫予行政院審查編列預算辦理,俟國家圖書館初步規劃設計完成,本府研議編列先期規劃預算執行,先行辦理運動設施遷建規劃設計等相關事宜,以降低日後運動設施遷建之空窗期。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