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楊中成、洪玉鳳、王家貞
- 案由
- 請市政府先期易地新建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用地,「文高11」所在地的各項運動措施。
- 說明
一、市政府國圖南部分館爭取順利成功。
二、為利地方民眾就「文高11」用地,原運動設施使用,請市府爭取經費先期『易地新建原有運動設施』,以免造成運動空窗期,徒增民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3/2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3/3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4/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224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4月21日府教體處總字第1060372038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市政府先期易地新建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用地,「文高11」所在地的各項運動措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文高11」上既有運動設施有10面紅土網球場、6面戶外籃球場、2面壘球場、1座廁所及1個管理中心,暫定可供遷移用地為文小6、文小7、文小10及新營體育園區等位置。 二、目前教育部已於106年3月10日報送計畫予行政院審查編列預算辦理,俟國家圖書館初步規劃設計完成,本府研議編列先期規劃預算執行,先行辦理運動設施遷建規劃設計等相關事宜,以降低日後運動設施遷建之空窗期。 一、106年4月21日府教體處字第1060372038號函復。 二、目前「文高11」上既有運動設施有10面紅土網球場、6面戶外籃球場、2面壘球場、1座廁所及1個管理中心,暫定可供遷移用地為文小6、文小7、文小10及新營體育園區等位置。 三、教育部已於106年3月10日報送計畫予行政院審查編列預算辦理,俟國家圖書館初步規劃設計完成,本府研議編列先期規劃預算執行,先行辦理運動設施遷建規劃設計等相關事宜,以降低日後運動設施遷建之空窗期。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