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通龍、陳怡珍、周麗津 
連署人
蔡旺詮、蔡育輝、鄭佳欣、李中岑、吳禹寰、陳碧玉、陳秋萍、周奕齊、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有關臺南市民憑身分證文件參觀臺南市臺灣船園區享半票優惠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比照公有古蹟參觀收費標準,提供設籍於本市之市民免費參觀臺灣船園區,以嘉惠民眾、回饋社會。 
說明

一、1661臺灣船園區即將於228連假起,開放入園參觀,臺灣船結會臺南歷史軌跡、造船技師、傳統匠師、歷史與與船舶學者共同合作,未來將形成文化新亮點。惟,現行公布之入園制度,全票50元、半票25元,臺南市民憑身分證明文件享半票優惠,並未如其餘公有古蹟參觀收費標準,提供市民免費參觀,恐導致標準不一,另臺南市民失望。

二、爰此,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比照臺南市公有古蹟參觀及停車場收費標準,提供設籍於本市之市民免費參觀,嘉惠民眾、回饋社會,以達復原臺灣船具重要價值、弘揚海洋教育之美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2/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3/08 
大會決議
一、本案併教育議提7號案。 二、自開放日起3個月內市民享受免費入園;免費期過後市民酌收10元清潔費。 三、修正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1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1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21日以府文運字第108034777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有關臺南市民憑身分證文件參觀臺南市臺灣船園區享半票優惠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比照公有古蹟參觀收費標準,提供設籍於本市之市民免費參觀臺灣船園區,以嘉惠民眾、回饋社會。」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已提供本市市民免費參觀臺灣船園區至5月31日止,之後收費方式本府將依園區收支情形再進行評估。

一、108年3月21日府文運字第1080348056號函復。 二、臺灣船園區2月28日起至6月30日市民免費參觀。 三、7月1日起市民半價優惠,市民兒童10元優惠。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