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4/11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5037264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連署人
 
案由
有關文化部核定本市105年「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計畫」經費新臺幣800萬元整(中央補助400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5年2月17日文藝字第1053005023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文化部核定本市105年「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計畫案」經費新臺幣800萬元整(中央補助400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

(二)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本局105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報請市議會同意先行墊付新臺幣800萬元,並於105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6日第24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5000446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