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9/02/13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競字第108014704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108年「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經費新臺幣134萬4,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追加減預算或編製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10月26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70038353C號、107年11月15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70039751號、107年12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70045868A號及108年1月1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20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餘款由學校自籌。
三、「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核定計134萬4,000元整,依體育署規定,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追加減預算或編製109年度預算
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一、請於108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二、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3/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66號
- 執行情形
- 一、教育部體育署已核定分攤辦理108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計畫經費新臺幣975萬元。 二、本案優先列入本年度或明年度預算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