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7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曾之婕、周奕齊、陳怡珍、周麗津 
連署人
方一峰、尤榮智、吳禹寰、盧崑福、陳碧玉、杜素吟、蔡秋蘭、陳昆和 
案由
請研議發放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教保員證照加給。 
說明
  1. 由於幼教業血汗頻傳,且事件調查多起未成案之事件,已使該從業人員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就讀幼保幼教科系人數大幅減少。
  2. 且全國私幼及準公幼教保人員大多無教師證,也非幼教、幼保系,但公幼教保員卻有不少人持有教師證,故為鼓勵教保員考取教師證,例如設特殊教育教師之職務加給1,800元。
  3. 應讓具教師證的教保員支領相關專業加給,給予專業之肯定,給予具有教師證之教保員證照加給,以鼓勵教保人員持續進修,取得教師證,使產生具備證照與否之差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40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研議發放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教保員證照加給」案,敬答覆如下: 一、公幼教保員之相關待遇係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先予敘明。 二、有關公幼教保員比照特殊教育教師之特教教師證書職務加給一節,查特教教師證書職務加給,係依據教育部修正之「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全國統一規定辦理;然「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尚無相關規定得據以辦理。 三、本府教育局未來將適時建議中央將教保員之教師證書職務加給納入修法之考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