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3/02/25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20088192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本市102年度公益彩劵回饋金補助辦理「家庭暴力相對人認知教育及後續追蹤輔導計畫」經費新臺幣64萬6,000元整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及內政部102年12月26日台內防字第101040090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全額補助新臺幣64萬6,000元整。
(二)所有有意願接受認知教育及後續追蹤輔導計畫案主
1.設籍台南市市民,有核發過家暴民事通常保護令之案主
2.本身有求助意願,並且願意主動配合改善行為。
3.由地檢署系統保護管束者需接受『家庭暴力加害人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心理輔導』之團體或個別課程。
4.另針對完成處遇計畫之加害人予以後續追蹤是否有暴力行為再次發生,及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協助、就業協助、福利資源等服務。
(三)個案轉銜與服務:主要提供諮詢服務,針對個別問題(夫妻溝通、家暴法律等)提供諮詢,並提供相對人情緒支持及自我察覺及危機處理能力。也視個別狀況與需求做機構轉介及資源連結;並經由轉介專業且對家暴議題有經驗諮商師,針對相對人特質,協助澄清自我信念中非理性的期待,提升相對人處理問題的能力。
四、本案業經於102年2月20日第10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3/12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3/15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153號
- 執行情形
- 102年8月3日迄今,於原學甲鎮民代表大樓開辦認知教育團體課程,目前進行至第5次,共服務30人次,包含人事費在內,經費已使用289,600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