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蔡玉枝、林全忠、蔡淑惠 
案由
請台南市府推動公辦『托嬰中心』讓台南市0至2歲嬰兒受到良好的照顧,營造平價友善托嬰服務,讓台南市的媽媽們敢生兒育女,也讓台南市嬰兒受到妥適的照料。 
說明

一、目前直轄市六都中僅『台南市』未推動公辦民營的『托嬰中心』來協助上班族的媽咪們,與其他縣市社會政策比較起來,台南市明顯未能照顧雙薪家庭的爸爸媽媽需求並減輕他們的負擔。

二、臺南市目前財政負債與高雄市、台北市、新北市等相比較,財政明顯有能力開辦,但卻未能實施,雙薪家庭的托嬰需求被刻意忽視。

三、台北、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廣受好評,尤其是台中市對經濟較薄弱的家庭,依報紙所刊載甚至僅需4000元,0-2歲的嬰兒就可獲得妥適照顧,台南市大部分人口集中在都市區也有需求應盡速開辦。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601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