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4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連署人
陳怡珍、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選區調整行政區更應調整。 
說明

一、臺南已把議員選舉,原住民選區不算調整為11區,鄰里也進行整併,唯獨行政區並沒有跟著調整。

二、政府的行政革新不能只掛在嘴上,疊床架屋的冗員效率不彰,也造成人民沈重的財政負擔。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1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5870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7月20日1090006252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7月20日府民區字第1090854912號函復: 本府就「選區調整行政區更應調整」案,敬答覆如下: 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區之變更,係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為法源依據;本市里鄰整編係以「臺南市里鄰編組及調整辦法」為法源依據,先予敘明。 二、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有關區之新設、廢止或調整,依法律規定行之;因立法院尚未完成「行政區劃法」之立法程序,故目前尚無法進行行政區劃調整。因本案涉及廣大,未來將依規定謹慎研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