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7/26 
來文字號
府族綜字第108085457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本市108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消費者保護業務工作計畫」經費新臺幣13萬元整,其中6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萬元、市配合款3萬元)未及納入本(108)年度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時或於109年度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6月5日原民社字第108003687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攤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10萬元整,並明列本府配合款3萬元整,總計13萬元整,其中6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萬元、市配合款3萬元)未及納入本年度總預算。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案或於109年度預算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7月9日第39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21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778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