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之婕 
案由
將鐵路地下化林森站出口位址,配合開發停車場增加使用範圍,規劃為多功能使用空間,興建東區國民運動中心。 
說明
  1. 依臺南市議會第一屆第六次定期會,南議工務第1020011305號函決議辦理。
  2. 原址臺南榮譽國民之家預計2024年6月將遷移,1020011305號函決議可因應重大工程由市府出面辦理無償撥用,且可配合開發停車場增加使用範圍,配合都市建設整體規劃,讓地方有寬廣空間發展各項公共工程。
  3. 建請將原規劃「停28」基地區域,規劃為多功能使用空間,同棟建築同時納入興建東區國民運動中心之規劃。
  4. 請儘速規劃辦理。
 
辦法

如說明。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2/1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2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05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將鐵路地下化林森站出口位址,配合開發停車場增加使用範圍,規劃為多功能使用空間,興建東區國民運動中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本府辦理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機35」機關用地及周邊地區)(配合臺南榮譽國民之家遷建計畫),業於110年6月3日發布實施第一階段計畫,將於林森火車站東側﹙崇明十街﹚劃設約0.46公頃之停車場用地,後續將透過市地重劃方式取得並開闢為平面停車場使用。 二、上開計畫現正進行市地重劃及相關前置作業,鑒於停28停車場用地緊鄰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本市鐵路立體化完工後將設置林森站,可望帶動人口及商業發展,預期周邊停車需求將有大幅度的成長。本府交通局將視當地停車供需情形,配合市地重劃取得停車場用地後,評估透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方式,引入民間資金合作闢建立體停車場。 三、另涉國民運動中心之建議,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尚符停車場用地立體多目標之使用項目,後續將視地方需求及停車空間規劃,邀集相關單位評估停車場多目標使用業種,俾憑擴大土地使用效益並提供多元 化之公共設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