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8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3/09/10
- 來文字號
- 臺南市政府 府民區字第1020754956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淑惠
- 連署人
- 郭信良、洪玉鳳
- 案由
- 目前五都(除臺南市外)均另編預算,名目為駐里事務費,四都額度不相同,高雄市以里幹事人頭計算,每人6萬元預算,核銷內容為文具、郵資、茶葉…等項目,是故目前全國獨漏臺南市里幹事無經費運用。
- 說明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7/3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8/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8/19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0780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 府民區字第1020754956號函復:一、有關里長事務補助費由公所每月編列4萬5千元,包含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旨在用於處理里辦公處之相關事務,其立法意旨已涵蓋「里幹事駐里事務費」。 二、就編列里幹事駐里事務費乙案,經查五都編列里幹事駐里 事務費僅臺北市及高雄市。本市里幹事計有426人,如以高雄市每位每年60,000元計算,其每年所需費用高達新台幣2千5百多萬元。 三、因考量合併後本市財政拮据,若仍勉強編列里幹事駐里事 務費,將排擠本市其他民生基礎設施預算,以目前財政及預算支出先後順序,現階段尚無法編列,未來將視市府財政狀況再行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