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4,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5/12/04 
來文字號
府農漁字第10412124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本市「104年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補助魚塭加高塭堤及循環水養殖設施」經費新台幣50萬1,000元(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10月6日農授漁字第104134752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50萬1,000元整,其他配合款為養殖業者自行負擔150萬1,500元。

(二)本案為辦理臺南市公告養殖漁業生產區之養殖既有漁塭,補助養殖業者室內循環水設施改善。

四、本案業經本府104年11月4日第22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12/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2/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1/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0092號 
執行情形
一、本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5年1月11日漁四字第1041226228號函復該案104年度無發生相關契約權責,該署原則同意改列105年度預算編列執行辦理,本案暫緩執行。 二、另本案本府業於105年1月12日南市農漁字第1050057916號函文該署補正105年度提案,請該署研議核定。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