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陳怡珍 
案由
建請農業局協助養殖蚵業推展環保浮具使用,減輕蚵民改變養殖技術之成本負擔,並加強對環保生態與永續漁業能量。 
說明

一、針就養殖蚵業慣用保麗龍與竹架之漁業廢棄物或風雨災後廢損物,長期為漁民與海洋生態倡議者之困擾事,臺南市業推動環保浮具之使用,惟因政策經費有限、無法形成可視示範區,且浮具之材質或型制未符需求(EPP聚丙烯浮具未規範驗收標準,實用亦發生如保麗龍浮具之碎裂狀況;PE塑膠浮具型制不符合蚵民使用需求,不易綁固操作),至推展成效有限,迭遭蚵民與環保團體負面批評。

二、針對本市沿岸養殖蚵業近9,000棚規模,建請農業局爭取中央寬列或專案補助經費,並期先與蚵農確切溝通實用需求,開發符合操作使用之塑膠浮具,並擇漁區或養殖戶得以「全棚環保浮具」為示範養殖,漸次改變浮具使用習慣。

三、援建議提案如上,提請農業局斟酌協處。

 
辦法
詳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5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30日府農港字第1090126435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建請農業局協助養殖蚵業推展環保浮具使用,減輕蚵民改變養殖技術之成本負擔,並加強對環保生態與永續漁業能量」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已向海委會海洋保育署申請 109 年度替代浮具補助計畫,並獲同意以 150萬元經費辦理。 二、本府並向漁業署申請經費辦理 109 年替代浮具研發、補助、養殖廢棄物暫置區設置及相關推廣計畫,共計 1,770 萬元,目前由漁業署研議中。 三、鑒於目前所試驗替代浮具均未完全符合漁民需求,已向漁業署爭取經費 210 萬元,委託學者專家執行各類替代浮具各種物化試驗,並協助訂出浮具相關標準,早日尋找出合適替代浮具方案,目前由漁業署研議中。 四、「全棚環保浮具」之示範養殖區方案需有中央寬列大量補助經費方得辦理,目前109 年度中央補助本府情形,僅獲海委會海洋保育署 150 萬元補助款,另向漁業署申請經費計 1,770 萬元尚未核定,未來俟該署核定補助經費充足情況下,再行研議「全棚環保浮具」之示範養殖區方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