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4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信良 
連署人
吳通龍、陳秋萍、陳進益、王峻潭 
案由
為避免造成國土破壞、地區環境污染並維護都市景觀整潔,建議土石方業者必須加入臺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業必歸會」。 
說明
臺南市縣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有37個行政區,面積2,192平方公里人口約188萬。在此同時屢屢發現未依法處置營建廢棄土石方,造成區域環境污染,影響市民生活品質。然市府一直積極於管理營建廢棄物的環境工程督導,經縣市合併後範圍變大、人力短缺,一直無法達到遏止作為。 
辦法
為加強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業之管理,遏止違規傾倒秩序,提升環境品質,應制訂自治條例。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6/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6/2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3903號 
執行情形
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錄案研擬相關法令,邀集相關公會及業者研討。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