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針對托嬰中心提供會計制度獎勵金。
- 說明
- 現在政府要求托嬰中心提供大量帳務與會計資料,但許多第一線托育人員並非會計專業,反而壓缩照顧孩子的精力。臺北、新北、桃園已提供會計制度獎勵金,每年最高3萬元核實補助。
- 本席建議臺南應比照辦理,讓托育中心回歸專業,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收托上。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5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2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1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針對托嬰中心提供會計制度獎勵金」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已制定托育政策規劃及補助使托育人員久任及穩定性,降低流動率,提昇照顧服務品質,已執行之相關措施如下: (一) 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補助準公共托嬰中心設施設備費及營運費,依收托人數核算,每家最高補助金額可達220萬元整;114年受惠計130家,合計8,411萬4,377元。 (二) 托嬰中心照顧比優化獎助:自110年8月起,補助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優化照顧比由1:5調降為1:4,依托嬰中心實際收托人數核算,每增聘1名托育人員,每人每年最高獎助50萬元;114年受惠計111家、940人次,合計7,509萬7,982元。 (三) 獎勵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收托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補助;114年受惠計97人次,合計100萬2,750元。 (四) 獎勵托嬰中心主管人員及托育人員久任之體檢補助:補助任職滿2年以上之本市準公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與主管人員,每人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700元;114年受惠計1,003人次,合計68萬9,500元。 二、另目前本府已透過托嬰中心訪視輔導、聯繫會報,協助托嬰中心業者瞭解核銷規定,並提供必要之行政諮詢服務,協助托嬰中心瞭解相關規定及辦理帳務作業,以提升行政效率並兼顧托育服務品質。 三、考量本市整體財政資源配置需兼顧各項社會福利政策推動及弱勢照顧需求,現階段尚無規劃辦理托嬰中心會計制度獎勵金補助方案;擬建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議將建立健全會計制度及落實財務管理機制等項目,納入「提升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服務品質獎助」獎助項目,以鼓勵托嬰中心強化財務管理能力,提升經營品質及行政效能,後續亦將持續關注其他縣市辦理情形及實施成效,作為未來政策研議之參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