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5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案由
建議研議與外籍生、僑生、新住民合作方式,精進改善臺南市涉外政策推廣作業。 
說明
  1. 按臺南市新住民人口統計至2025年5月計37,960人(越南9,523、印尼1,225、菲律賓710、泰國629、馬來西亞402、柬埔寨339、緬甸68、印度21、伊朗/伊拉克10、日本338、韓國100、中國23,668、及少量不同國籍人口,共計85國籍);同期外籍移工計有62,011人(越南20,673、印尼20,362、菲律賓15,092、泰國5,884),合先敘明。
  2. 臺南市針對涉外業務,除一般觀光商旅外另有民政、教育與勞工相關推廣業務,悉如家庭教育業務、家戶關懷訪查、外移勞動者就業安全宣導與稽查、爭議調解等。惟受限於編制人力或有未盡周延,或囿於文化語言背景差異而力有未逮,政策宣傳推廣效益折扣受限。
  3. 查臺南市轄内計有14大專院校5,721名外籍生或僑生,按113學年度數據扣除華語、英語、歐陸語言者外,計有越南籍1,707、印尼籍1,065、馬來西亞籍799、菲律賓籍756、泰國籍599,另有印度籍、日韓籍等多元國裔學生。
  4. 按《就業服務法》及相關法規,僑外生在學期間經申請工作許可取得工作證,每周可工作最長20小時、寒暑假期間不限;許可期限最長6個月(按學期制)。
  5. 建請規劃結合僑外生與新住民加入本市「移工/新住民諮詢協助」組織、政策推廣協助工作。僑外生於前述「工作時數」外,另得以「志工時數」參與。則於各項涉外政策執行時,可基於僑外生與新住民之文化、語言背景,更快速建立與業務相關之外籍移工/新住民間信頼交流關係,期能提高業務溝通效益與政策目的。
  6. 目前對僑外生僅停留於關懷訪查作業(作為被訪查對象),如於執行端納入僑外生共同參與,借重其文化語言親進度與其基於同文同種熱忱而加速溝通效果,甚至可參與相關政策籌謀規劃階段,信能大幅提升當前涉外舉措違反宗教文化慣習、文宣翻譯不當、與實際需求落差不符等政策推展不足處。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601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