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林燕祝、洪玉鳳、蔡淑惠、盧崑福、蔡玉枝 
案由
請市府重新建置新營體育場「溫水游泳池」,推廣全名運動與冬天游泳健身好處,強化國人健康蓄值國力。 
說明

一、新營體育場所屬游泳池,是大新營地區教育局唯一直接管理的溫水游泳池,惟溫水於冬天根本沒效果,愛好游泳民眾怨言甚多,市府教育局應盡速重新建置溫水游泳池。

二、過去政府投注2千多萬元於新營游泳池建置溫水游泳池設備。卻無一點溫水效應,無法吸引民眾冬泳興致,對推動全民運動大打折扣,實有重新建置溫水設備改善溫水效應需要。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2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100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年3月14日:府教體處總字第1070290671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市府重新建置新營體育場『溫水游泳池』,推廣全民運動與冬天游泳健身好處,強化國人健康蓄值國力。」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現為教育部體育署)99年補助新營游泳池練習池冷水改溫水工程案,於103年3月完工,於練習池及衛浴設備加裝太陽能加溫系統。一般溫水游泳池大多設置於室內,可避免溫度流失及有效加溫循環,惟本市新營體育場游泳池係屬露天之游泳池,雖加裝太陽能加熱系統,加溫效果有限,本局(體育處)已加裝熱水器輔助加溫 
回覆附件